IT之家1月9日报道,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上海首例利用数字人民币“跑分”案件。经司法审计,2023年5月至6月,该犯罪团伙共从900多个数字人民币账户中套取资金逾千万元,其中80余万元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转移资金。
注:“跑分”是“洗钱”的一种,有些人利用银行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为他人收款,然后将钱转到指定账户,赚取佣金,这种行为就叫“跑分”。
IT之家附案例回顾:
2023年5月底,王某到该市杨浦区某银行ATM机前,在短短两小时内,利用10多个不同手机号注册的数字货币账户,通过ATM机数字人民币兑换功能,提取了30笔金额高达12.3万元人民币,几乎将当时存放在ATM机内的现金全部取走。
明显“超标”的账户数量、过于频繁的兑换次数、短时间内大量提现的行为,立即引起了银行工作人员的警惕,银行工作人员立即向警方报案,从而破获了一起利用数字人民币账户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上游犯罪分子分割、转移赃款的团伙犯罪案件。
原来,随着数字人民币的快速发展,为适应支付方式的新变化,银行主动将数字人民币与智能设备进行互联互通和升级改造,推出了全新的数字人民币ATM兑换功能,仅凭“手机号+验证码+支付密码”,便可在ATM机上兑换和提取现金。
虚拟货币结算与数字人民币提现(图片来源:上海杨浦法院公众号,下同)
2023年5月2日起,为牟取非法利益,肖某利用四类数字人民币账户具有非实名账户、手机验证、ATM兑换提现功能等特点,拉拢阚某、王佳、王某、陈某、杨某等人组成“跑腿团伙”,在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从上游提供的数字人民币账户(四类)中提走资金,从中赚取“手续费”。
作为“跑分队”负责人,肖某与上游公司沟通确定提取现金数额,随后阚某等人从虚拟货币交易商龚某、黄某处购买、兑换虚拟货币,并将获得的虚拟货币支付至上游公司指定账户。上游公司收到后,将相应金额的数字人民币账号及密码发送给肖某,肖某将其转发给“司机”王某等人,王某等人凭上述数字人民币账号及密码到银行网点通过ATM机提取现金后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手机
其间,为赚取更多“手续费”,肖某还向他人购买了多个手机号、30余部手机,注册了多个数字人民币账户(四种)提供给上游收款方,并通过上述同样方式将进入数字人民币账户的资金提现。
司法审计发现,2023年5月至6月,肖某带领“跑车队”从900多个数字人民币账户套取资金1000余万元,其中80余万元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转移资金。
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阚某、王佳、王某、陈某、杨某、冯某、徐某的行为构成窝藏、隐匿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上述八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千元至四万五千元不等;被告人龚某、黄某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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