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央行数字货币在雄安、深圳、成都、苏州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对此,有人持积极态度,认为数字货币便捷、灵活、便利,人民币将迎来史诗般的变革;一些人表示担忧,认为数字货币风险较大,影响安全。央行数字货币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的数字形式,存储在电子设备中,具有现金特征,可以逐步替代现金。作为一种全新的货币体系,数字货币如何在当今时代稳定持续存在并成为广泛流行的货币备受社会关注。
货币是一种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其目的是解决“易货交换”的不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货币在发展过程中以不同的价值符号来表示,不断从金属货币、纸币、电子货币到数字货币发生变化。每种不同形式的货币都代表着人们之间不同形式的信任。比如,在金属货币时代,人们信任的是金属的价值;在纸币时代,人们信任的是纸币背后的国家信用;在数字货币时代,人们信任的是现代技术和货币的信用。价值规模和流通手段是货币的两个基本功能,而支付手段、存储手段和世界货币则是可以使货币更具活力和竞争力的衍生功能。一种货币能否很好地发挥其作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功能,是衡量其受欢迎程度的基本因素。
2008年11月,比特币的概念诞生。比特币是一种采用算法技术、由民间机构发行、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利用密码学技术保证运行安全的虚拟货币。根据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比特币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有法定和强制性的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本质上,它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法定数字货币相对于虚拟货币具有以下优势:一是发行主体信用度高。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主体是中央银行,而虚拟货币的发行主体是私人。中央银行的信用高于民间机构。二是价值高度稳定。法定数字货币有国家信用担保,与法定货币具有等价关系,价值稳定。虚拟货币高低波动,价值不稳定,无法实现价值尺度的基本货币功能。三是群众广泛接受。法定数字货币是“中心化”的货币,可以得到有效监管,而虚拟货币则是“去中心化”的,很容易被用作洗钱和恐怖犯罪的工具。
任何货币的形式和生命力都是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法定数字货币是数字经济时代的产物。它具有与现金和硬币相同的法律属性和功能,但也具有一些显着的优点。首先,生产成本低。纸币很容易被伪造,损坏的可能性也很大。法定数字货币成本低廉,易于流通,节省印刷成本、存储成本、运输和安全成本,交易快捷方便。二是监管便利。法定数字货币可以通过分布式账本技术、密码学等原理实现数字记录和追踪,对货币的来源和去向进行有效监管。第三,应用场景多。微信、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方式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但其本质并不是货币。人们可以拒绝这种支付方式,而法定数字货币就是法币,人们无法拒绝。数字货币支持线下支付。无网络时,一键支付即可成功。微信、支付宝只能在网络条件下进行转账或支付。因此,法定数字货币能够更好地满足数字时代人们生活便利的需求,成为流行的货币。
然而,法定数字货币也会给法律监管带来挑战。如果法定数字货币保持竞争力并成为流行货币,还应该协调以下关系。
协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法定数字货币是法定货币,有国家信用担保,支持双线下支付。如果未来采取免费支付策略,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产生影响。找准法定数字货币与第三方支付优势互补、相互协调的领域,合理划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形成法定数字货币与第三方支付与其他市场主体的良性互动是数字货币具体法律体系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问题。
协调好监督与隐私的关系。传统现金是匿名的,存在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风险。法定数字货币的数字化特性有利于政府对数字货币流通的监管,但也存在侵犯隐私权的可能性。因此,政府应在数字货币监管与公共隐私权之间寻求平衡,协调公共隐私保护与反洗钱、反恐融资等电子犯罪活动的关系。笔者认为,数字货币应该实现可控匿名,即数字货币的转移对于公众和商业银行应该是匿名的,而对于央行来说是可控的。如果存在反洗钱或恐怖犯罪等刑事调查,司法机关可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查询数字货币的流通记录,追查资金和交易的来源。
目前,法定数字货币还处于探索阶段。如何确保法定数字货币具有竞争力并成为流行货币,仍需要克服诸多挑战。